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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沈秀秀。】

「她是我亲妹妹,但不是我说的真妹妹,我要用她的腿换沈玲的手康复。」

他咬字很重,承认这件事对他来说似乎很艰难。

毕竟我是他小时候亲手掉包出去的,他不想承认也不奇怪。

我如往常对待客人一般询问道:

「若是用她的腿交换,这辈子她离不开轮椅,你可想好了?」

沈从文眼神闪过一丝心虚,向我抱怨道。

「若非沈秀秀硬是要回到这个家抢走原本属于玲儿的一切,玲儿也不会赌气跑出家门把手弄伤。」

「况且秀秀只是失去走动能力而已,我会替她推着轮椅成为她的腿,她不会有什么损失。」

话不多,却深深刺痛我。

我自小流浪街头与猫狗为伍,靠拾荒为生。

沈从文找到我的时候,我还在跟野狗抢一根带肉的棒骨。

他替我把野狗赶走,一把将我抱了起来告诉我:

「秀秀别怕,哥哥来保护你了。」

自那后,他对我百般疼爱,似乎是想弥补当年的过错。

我也信以为真了。

可如今,他却要夺走我的双腿。

沈从文见我不说话,语气变得凝重:

「若是***不够,那就加上沈秀秀的嘴巴和眼睛!」

他眼神很坚定,我若是继续不说话他兴许会继续加大***。

「这难道还不......」

我挥了挥手打断了沈从文。

「够了。」

将合约拟定好递给沈从文。

「签了它,即刻生效。」

「在这三天内,沈秀秀的腿完全失去知觉,之后慢慢不能说话,最后眼睛会看不见东西。」

「同样的,沈玲的手会在这三天内慢慢恢复。」

「三天内若是后悔,可来找我。」

说完这句话,我在心里默念。

若你不悔,将付出十倍的代价。

沈从文毫不犹豫地签上他的名字。

「怎么可能会后悔。」

「玲儿,你很快就会好起来的。」

沈从文签下的那刻,我的腿就开始发软。

若不是撑住了台面,怕是会直接摔下去。

但我却忍不住笑了起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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