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人公叫宋怀秋林星若黎月初的是《秋蝉》,这本的作者是合木为舟倾心创作的一本现代言情类,情节引人入胜,非常推荐。主要讲的是:
第1章第一章
和宋怀秋结婚时,
他还是个一无所有的毛头小子。
整整五年,
我和他在廉租房里吃糠咽菜,生生熬坏了身体。
三十年河东,三十年河西。
没想到等他功成名就,开豪车住豪宅,迎娶白富美后,
还要上赶着收我份子钱!
1.
今天是我前夫宋怀秋大喜之日。
我并不是故意要来艳惊四座,上演什么打脸爽剧的。
只不过是因为,我刚好在这里做保洁。
穿着休闲的我和打扮得人模狗样迎宾的他遥遥相望。
要说这老天真是不公平,他似乎比几年前还要倜傥帅气了几分。
要是知道我离开他后去做保洁,估计要被笑死吧。
偏偏在这时,登记礼金的人适时开口:
“请问你是男方家属还是女方的?”
啧,这就是资本家的丑恶嘴脸。
我随手从包里摸出一个皱巴巴的红包,权当凑数。
那人接过来,二话没说便打算拆开红包,我连忙抬手挡住。
“慢着,现在都流行当面拆红包的吗?”
“是啊,要登记礼金的啊,对了,你叫什么?”
我皱了皱眉,掷地有声开口道:
“王志强。”
出门在外,身份可都是自己给的。
扔下这句话,我转身就想跑,却被我那个夭寿的前夫眼疾手快捉住。
“林星若,你又想跑?”
“这......”
奈何宋怀秋是个练家子,握着我的手像是焊牢了一般。
他薄唇微抿,看着红包里那一沓厚厚的亿元大钞,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。
“你咒我?”
我尴尬一笑,梗着脖子强硬道:
“像你这种尖酸克妻的人,我是怕你死了没人管,好心提前烧给你罢了。”
虽然我嘴上这么说,但心里多少还是有些心疼的。
那些纸钱,本来是我给自己准备的。
2.
宋怀秋二话不说像拎小鸡似的把我拎到人少的地方。
“林星若,你闹我还不够,现在还在人家婚礼上捣乱!”
我撇了撇嘴,把头上歪斜的帽子重新整好,道:
“宋怀秋,我发现你现在越来越恶心了,男子汉大丈夫的,还用人家自称,你这么gay,你老婆看到不恶心吗?”
他气笑了,又向我靠近了些,连带着我们之间的气压也低了几分。
“不想看,那就把眼睛闭上啊。”
不愧是他,总能把如此中二的话说出舍我其谁的味道。
眼前的男人眉眼间还有着几分从前的疏离冷漠,
虽然我知道,他厌我嫌我,
但好死不死这颗烂心,让我的鼻尖泛起几分酸涩。
以前的他只会用这副面孔对着别人,
而现在,我也成为了他眼中的别人。
估计任何人都想不到,现在开着卡宴,一身名牌高定的宋怀秋,
在上学的时候还是个身无分文、一天只吃一顿饭的穷小子。
3.
他这个人天生反骨,和家里断绝了关系,又不怎么合群,
唯独一张脸长得惊为天人,让人欲罢不能。
不知是第几次,我看着伤痕累累的他,一边包扎一边小声抽泣。
“宋怀秋,我不想下次再见到你,是去给你收尸。”
少年分明脸色惨白,却还是硬拗出一个舍我其谁的淡笑。
“放心,我一定死在一个你找不到的地方。”
我气得推了他一把,却又生怕力道太重再伤到他。
“闭嘴,你再这样我们就分手吧!我可不想看着你死!”
谁知听了这话,他突然就来劲儿了。
一只手轻轻握住我乱动的手,
另一只手轻轻盖在了我的眼睛上。
暖暖的,还有他身上独有的草木味道。
“没事儿,我死之前,一定会亲手盖在你的眼睛上的。”
这个男人。
明明一无所有,却霸道得让人心醉。
我曾经天真地以为,总有一天,我会亲手给宋怀秋收尸,不过早晚的问题而已。
可事实上,这个龟儿子的命还真是比我好太多了。
4.
时光如白驹过隙,现在的宋怀秋褪去了以往尖锐的刺,
却并不是因为我。
我看着面前熟悉的面孔,却还是会忍不住心动。
“好了,我礼也送了,收不收由你。”
我可是来这儿干活的,一会儿被主管看到了,估计又要借故扣我工钱了。
宋怀秋闻言竟玩味地笑了笑,眼神跟个扫描仪似的将我上下打量了一番。
“收,自然要收,不打算留下来吃席?”
我摆了摆手,道:
“不了不了,我怕你给我下毒,更何况我现在一天都是几万上下,没工夫吃鸿门宴。”
我这逼还没装多久,那头便响起一道凌厉的呵斥。
“林星若,你又跑这儿来偷懒了!”
呵,这女人,还真会选时候。
保洁主管是个五十多岁的老女人,
明明就是个打杂的,还偏偏喜欢摆领导的派头。
平时在我面前作威作福就算了,为什么刚好要在宋怀秋面前?
我这刚装的逼,还热乎着呢,就要被打脸了。
宋怀秋看着怒气冲冲的女人,眼底划过一抹探寻。
谁知他下一秒脱口而出竟是:“你竟然只是来这儿打工的?”
不然呢?我没事干来五星级宾馆溜达吗?
要说男人真是薄情。
枉我们曾经夫妻一场,如今我当众受辱,他竟然摆出一副事不关己的态度。
临了还嗤笑出声,真是贱人!
我又被主管像是提小鸡子似的拎走,身后一道温柔的声音响起。
“怀秋,婚礼要开始了。”
瞬间,我像是被雷击穿了身体一般,僵硬了一瞬。
“嘿,你这个小妮子,我可没用劲儿,你休想赖上我!”
不理会身旁女人的喋喋不休,我鼓起勇气,微微转头,用余光看到了那个女人。
知性大方,高贵优雅,和我截然不同。
她甚至看都没看我一眼,手自然而然地挽上了宋怀秋的臂弯。
好一对儿天造地设的贱人!
所以,宋怀秋,兜兜转转,你最终还是会选择黎月初。
5.
黎月初是学校公认的校花,家世好,人品好。
大家都说,如果当初宋怀秋不是先被我追到了手,一定会和黎月初在一起。
我不服。
他宋怀秋跟着我吃香的喝辣的,别人有什么替他好惋惜的?
更何况宋怀秋打架受伤,我还能边抹眼泪边给他包扎,她黎月初做得到吗?
看那一滩血呼啦差的,她恐怕吓得隔夜饭都能吐出来。
可说到底,人就是贱。
当初我沾沾自喜宋怀秋有多爱我,多离不开我。
看到他们俩在一起如胶似漆的场景就有多打脸。
可话又说回来,后来还不是我自己非要装逼,把黎月初往宋怀秋的怀里推。
嗐,去他妈的爱情!
6.
因为主管那个长舌妇,我原本就少得可怜的日结工资,更是被扣得所剩无几。
我熬夜问候了对方祖宗十八代之后,第二天看着镜子里黢黑着眼圈的自己,无限懊悔。
皮肤蜡黄,双眼无神。
就连曾经引以为豪的一头秀发,现在都毛躁得像是冬天光秃秃的树杈。
看着镜子里的自己,我有些失神地摸着干枯的头发,
这一摸还掉了一大把。
我去,这可全都是我逝去的青春啊!
曾经,宋怀秋最喜欢的,就是我的头发。
在为数不多与世无争的岁月里,他总会用修长的手挽着我的头发尖儿,一圈一圈的向上转圈,动作幼稚,眼神却格外认真。
有几次我实在被闹得有些不好意思了,就会打掉他的手。
“宋怀秋,你说你这么一个喊打喊杀的铁血真汉子,怎么会做这么娘儿们兮兮的事情,要不要我给你买一顶假发?”
“靠,林星若,你对浪漫过敏是吧!”
而那天,黎月初长发及腰......
等我回过神来,人已经坐在了理发店里了。
“小姐姐,这么长的头发直接剪短,你真的忍心吗?”
我笑了,镜子里的我却比哭还要难看。
“剪了吧,没用的东西,拖到最后只会是累赘。”
即使心中早就有数,可当我看着镜子前的刚过耳际的短发。
没来由的,鼻尖发酸。
现在的我,到底又想证明些什么呢?
接受现实吧,林星若。
你早已经不是他心中那个独一无二的存在了。
“小姐姐,别难过了,你还年轻,头发还会在长长的,正所谓旧的不去,新的不来嘛。”
小哥许是生怕我借故闹事,温言软语地劝着。
我吸了吸鼻子,终是被他给逗笑了。
“好,那就借你吉言。”
只是这样的吉祥话,谁都知道,向来是不作数的。
7.
深秋的风寒凉了许多,走出理发店,我冷不防打了一个喷嚏。
低头就看到了一双和我脑门一般亮的皮鞋。
“林星若?”
这熟悉的声音,我咬住下唇。
宋怀秋真的是命里克我吧?
为什么偏偏我出丑的样子都要被他看到?
不行,输人不输阵,我抬起头,便看到他紧锁眉头。
他眼中的幸灾乐祸在看到我头发的瞬间变幻了情绪,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莫可名状的痛感。
“你怎么能?”
紧接着,他长舒了一口气,调笑道:
“没想到你现在穷的都要卖头发了?”
输人不输阵,我轻哼一声。
“对啊,没见过自力更生的独立女性吗?”
只是也许他们不知道,我这一头长发,迟早也是会掉光了。
此地不宜久留,我转身想走,宋怀秋却上前一步堵住了我。
距离很近,近到我那被凉风轻抚过的额头,此时都热热的。
紧接着,头顶响起了他沉稳的声音。
“你是不是瞒着我,在外面生了一个孩子?”